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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区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编委〔2020〕58号)及区委编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朝编〔2021〕5号)文件精神,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朝阳区文物管理所为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本区文物修缮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文物的挖掘、收集、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区属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负责文物普查和区属文物登记备案及文物库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文博领域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文博领域科学研究、交流展示活动;负责区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项目推荐及发展传承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5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83万元,下降17.64%。主要原因:文物工作经费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5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83万元,下降17.64%。主要原因:文物工作经费减少。
1.财政拨款收入751.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1.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83万元,下降17.64%,其中:基本支出231.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86%;项目支出519.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83万元,下降17.64%。主要原因:文物工作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6.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2%;卫生健康支出15.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39.79万元,2024年度决算70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5%。其中: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9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6%。主要用于文物所各类日常工作。
“文物保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9.79万元,2024年度决算18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0%。主要原因: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各项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99万元,2024年度决算2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99万元,2024年度决算2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6%。主要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11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其中:
“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11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主要为在职职工缴纳医保。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1.8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4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5万元减少1.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5万元减少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40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单位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